罪
明天就是我的生日了,我相信不會很開心。
這幾個月來香港的事情,使我在「人的罪」上感慨良多,體會更深更真。原來聖經二千年前所寫的是那麼真實,不過:
1)只幾個月就快速,催化曝露出來
2)最可惜的,驚嘆很多朋友也無幸免
其實,我自己也是罪人一個,盡量避免論斷別人,感恩上主給我救恩,也讓我看見少許,希望無論是抗爭者、守護者或是執法者、統治者都會有一天看到真相,看到自己在祂眼中的不義。
「原來,上帝的憤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,就是那些行不義壓制真理的人。 上帝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裏,因為上帝已經向他們顯明。 自從造天地以來,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然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了解看見,叫人無可推諉。 因為,他們雖然知道上帝,卻不把他當作上帝榮耀他,也不感謝他。他們的思想變為虛妄,無知的心昏暗了。 他們自以為聰明,反成了愚昧, 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,仿照必朽壞的人、飛禽、走獸、爬蟲的形像。 所以,上帝任憑他們隨著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,以致彼此羞辱自己的身體。 他們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,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,不敬奉那造物的主—主是可稱頌的,直到永遠。阿們! 因此,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。他們的女人把自然的關係變成違反自然的; 男人也是如此,放棄了和女人自然的關係,慾火攻心,男的和男的彼此貪戀,行可恥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受這逆性行為當得的報應。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上帝,上帝就任憑他們存扭曲的心,做那些不該做的事, 裝滿了各樣不義 、邪惡、貪婪、惡毒,滿心是嫉妒、兇殺、紛爭、詭詐、毒恨,又是毀謗的、 說人壞話的、怨恨上帝的 、侮辱人的、狂傲的、自誇的、製造是非的、忤逆父母的、 頑梗不化的、言而無信的、無情無義的、不憐憫人的。 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做這樣事的人是該死的,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做,還贊同別人去做。」
羅馬書 1:18-32 RCUV


0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
<< Home